1.《资质延续申请表》:需完整填写企业信息、资质类别及延续理由,确保内容真实准确。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体现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等关键信息,证明企业合法存续。
3.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核验,复印件归档留存。
4.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并由申报平台自动核验信息。
5.法定代表人及企业经理身份证明:提供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确认管理人员身份真实性。
二、人员资质证明材料
1.技术负责人材料:
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8年以上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经历证明(如工作履历表、项目参与记录);主持完成的本类别二级标准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2.注册建造师材料:
不少于5名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的身份证、注册证书复印件;近3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由申报平台自动比对)。3.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材料:
不少于15名工程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近3个月社保证明,覆盖采矿、地质、机电等专业。4.技术工人材料:
不少于30名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近3个月社保证明。三、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材料
1.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提供申报前一年度或当期合法财务报表扫描件,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证明净资产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2.厂房及设备证明:
厂房产权证或租赁/借用协议复印件(如有要求);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扫描件。四、注意事项
1.申请时效:需在资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提前准备材料,避免因流程延误导致资质失效。
2.平台核验:注册人员信息、社保数据等均由申报系统自动比对,无需单独提交纸质证明,但需确保信息一致性。
3.材料真实性:企业对申请材料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虚假申报将影响资质延续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