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绩录入流程
1.选择指定平台
省内工程:使用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平台(如四川省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全国通用:自2024年10月1日起,所有资质申报业绩(含企业及个人业绩)必须录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且数据等级需达B级以上。2.登录与权限获取
通过政务服务网“法人登录”进入系统,选择住建部门相关资质办理模块。3.填报操作方式
自动同步业绩:若项目已办理施工许可证或竣工验收备案,系统自动关联数据,企业只需补充信息后提交(如四川省操作指南)。手动补录业绩:无自动同步的项目需“新增业绩登记”,填写工程名称、技术指标(如跨度、面积等),上传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合同等附件。二、审核与认定流程
1.提交审核
填报后提交至工程所在地住建部门审核,需配合实地核查或函询验证(尤其省外业绩)。示例:江苏省要求非房建/市政类业绩需提交纸质《建设工程业绩指标确认函》至市级住建局。2.业绩等级认定标准
| 数据等级 | 认定机构 | 有效性要求 |
|-|-|--|
| A级 | 省级住建部门 | 全国通用(住建部审批资质必备) |
| B级 | 市级住建部门 | 省级资质申报最低要求 |
| C级 | 区县级住建部门 | 仅限本地使用 |
| D级 | 企业自填 | 无效业绩 |
3.公示与入库
审核通过后,业绩在平台公示,无异议则入库,可作为有效申报依据。三、关键注意事项
1.时效性要求
2024年10月1日起,未录入全国平台且未达B级的业绩无效;住建部审批资质(如设计甲级)要求A级业绩。2.材料真实性
弄虚作假将导致信用降级(如江苏省定为D级)或行政处罚,且三年内禁用相关业绩。3.跨省业绩处理
省外业绩需项目所在地省级住建部门确认函,或由企业注册地住建部门初审后函询核查。>不同省份操作细节存在差异,建议优先查阅属地住建部门最新指南(如四川、江苏),并确保使用指定浏览器及系统环境(如IE1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