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间要求
1.申请截止时间
需在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审批机关提交延续申请。
注意事项:
审批机关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建议提前6个月启动准备工作,因材料复杂且部分需连续社保等时间要求。二、核心申请材料清单
需提交以下材料(按类别装订):
1.企业基本材料
测绘资质延续申请表(原件);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意: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
2.技术人员材料
技术人员统计表及身份证、职称证明复印件;近3个月连续社保缴纳证明(需覆盖延续申请前)。3.设备及质量管理材料
仪器设备清单及购置发票扫描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如保密管理制度、成果档案管理证明)。4.其他材料
委托办理需提供授权书(如有);审批机关要求的补充材料(如项目业绩证明)。三、办理流程
1.线上提交申请
通过海南省网上审批大厅提交材料,系统自动校验完整性。
2.审查与公示
审批机关(海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或委托地级市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公示基本信息;第三方技术审查(约3个工作日),必要时实地核查(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3.审批决定
联审委员会复审(2个工作日)→ 处室负责人签字 →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延续申请不公示结果,直接发证。四、材料装订规范
电子版:所有文件扫描为PDF格式,加盖公章页需清晰,按上述类别分文件夹存储,刻录光盘提交。纸质版(如需补交):使用A4纸单面打印,按材料类别分册装订;每册封面标注材料类型及页码索引(如“技术人员材料-共XX页”);重要文件(如资质证书、发票)提供彩色复印件。五、注意事项
1.社保连续性:技术人员社保需在申请前连续缴满3个月,中断将导致退件。
2.属地政策差异:海口市若有细化要求(如设备检定证明),需提前咨询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3.证书管理:延续期间原证书可继续使用,但需确保申请提交回执留存。
>建议通过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官网或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电话:65203024)确认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