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
1.材料进场检验
所有节能材料(保温浆料、门窗、外墙板材等)需提供出厂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进场后按规范抽样复检。如保温浆料需检测导热系数、干密度和压缩强度,同条件养护试件每检验批不少于3组。门窗须核查气密性、玻璃遮阳系数等指标,外窗安装后需进行现场气密性抽检。2.可再生能源设备验收
地源热泵、太阳能系统等设备需符合设计参数,安装前核查性能检测报告。
二、施工过程关键控制点
1.围护结构施工
墙体保温层施工时,重点控制保温层厚度、锚固件强度及接缝密封性;采用保温砌块时,砌筑砂浆强度需达标,水平/竖直灰缝饱满度分别≥90%和80%。外墙饰面层施工前,确保基层无空鼓裂缝,饰面砖需做粘结强度拉拔试验。2.门窗与幕墙安装
外窗与幕墙的密封处理需满足气密性要求,现场实体检测按《建筑外窗气密性能现场检测方法》执行。
3.隐蔽工程验收
保温层基层处理、隔汽层设置及管线预埋等隐蔽工程,需留存影像资料并记录验收结果。
三、节能专项检测与验收
1.现场实体检测
外墙节能构造:钻芯取样验证保温材料种类、厚度及构造做法,每个单位工程至少抽查3处。系统性能检测:供暖/空调系统需测试水力平衡度、耗电输热比;照明系统核查功率密度值。2.验收程序与标准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或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分部工程)验收需在设计内容全部完成后进行,不合格则不得进入单位工程验收。验收依据包括《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及地方标准(如广东省验收规范)。四、责任主体与监管要求
1.参建单位职责
施工单位严格按图施工,落实绿色技术措施;监理单位编制节能专项监理方案。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时,需查验项目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及施工图要求。2.政府监督
住建部门将节能工程纳入日常监督,对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依法查处。
>注:2026年起广东等地区执行新规,原“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调整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分部工程”,验收标准同步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