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资质证书提交与核验
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前向工程承包人提供以下完整的资质证明文件: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近三年内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文件
(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
(6)资质证书复审时间及有效期的官方证明文件
工程承包人有权通过以下方式核实资质真实性:
(1)向发证机关书面查询或官网核实
(2)要求分包人提供资质证书原件供查验
(3)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背景调查
第二条 资质真实性保证与承诺
分包人郑重承诺并保证:
(1)向工程承包人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均为真实、合法、有效
(2)资质专业及等级符合本分包工程的要求
(3)在合同履行期间维持资质的有效性,并及时办理延续手续
(4)若资质状态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吊销、注销、降级、暂停等),应在三日内书面通知工程承包人
第三条 资质造假的法律后果
若分包人提供虚假资质或隐瞒资质真实情况,应承担以下责任:
(1)工程承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分包人应返还已收到的全部工程款项
(2)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3)赔偿因此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损失、重新招标费用、对发包人的违约赔偿等
(3)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条 资质动态监管义务
在合同履行期间,分包人负有以下持续性的资质保证义务:
(1)资质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内办理延续手续,并将新证书复印件提交工程承包人备案
(2)资质内容变更(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资质等级等)应在七日内书面通知工程承包人
(3)配合工程承包人对资质状况的定期核查
第五条 争议解决条款
因资质真实性引发的争议,按以下方式处理:
(1)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其他条款
第六条 其他约定
(1)本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合同其他条款,资质真实性争议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2)工程承包人核实资质产生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3)本条款的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