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公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2025年1-3月
阶段性信用评价结果(第14期)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五指山市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2023年版)有关要求,我厅已完成2025年1-3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阶段性信用评价(第14期),并已在厅门户网站进行7天公示,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第14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阶段性信用评价结果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第14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阶段性信用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