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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海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 2025-12-16

一、背景依据

2017年、2018年工程建设领域高级及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分别下放我厅,截止目前,围绕职称评审专家的遴选及管理我厅还未出台相关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专家的遴选,明确评审专家条件,建立职称评审专家进出机制,确保职称评审过程客观、公平、公正,回应社会关切,制定《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和《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办发〔2020〕40号)等法规规定。

二、目标任务

此次出台《办法》,聚焦评审专家“带任务”评审、走“后门”评审,健全对职称评审专家的监管,不断提高职称评审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为住建行业选拔专业技术人才,为自贸港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五章二十六条。第一章总则。主要内容包括制定依据、评审专家的管理原则以及责任划分。第二章评审专家遴选与退出。主要内容包括专家库专家组成、数量、评审专家条件、评委会专家条件、评审专家退出机制以及评审专家身份保密规定和动态管理要求。第三章评审专家权利和义务。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专家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回避要求以及评审过程中的工作纪律要求。第四章评审专家管理和使用。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专家任期管理、评委会专家构成、专家抽取、评审会议组织、材料审核、专家培训、监督管理以及工作考核机制。第五章附则。主要内容包括确定了本办法的解释权,以及施行时间。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