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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决定撤销一批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来源:海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 2026-01-08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决定撤销一批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琼建质函〔20262号

海南梵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企业: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量化考评工作要求,我厅依法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核查。对涉嫌未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建筑业企业,我厅于2025年10月16日发布《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许可证动态监管的通知》(琼建质〔2025〕164号),督促有关企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要求整改。

经核实,海南梵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311家企业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企业名单见附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六条之规定。

我厅已于2025年11月20日通过厅官网和公众号公告发布《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撤销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告知书》,上述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我厅提供整改完成的证据材料或未提出陈述、申辩及申请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我厅决定撤销上述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现依法向上述企业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决定,上述企业可在收到本撤销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海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撤销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间,本撤销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附件: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业企业名单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业企业名单(31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