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品
    动态
  • 联系
    客服
  • 在线
    咨询
  • 服务
    热线
  • 微信
    公众号

关于公布2025年第一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的通知

来源:海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 2025-04-17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公布2025年第一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的通知

琼建质函〔2025〕60号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三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五指山市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重点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工作,通过以案为鉴、以案释法、以案促改,不断推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提升,现将我省2025年第一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违法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海口市查处海南金海晟投资有限公司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案

2024年3月,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滨海国际2801地块项目进行检查,发现该项目存在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违法违规行为,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于2024年10月对建设单位海南金海晟投资有限公司和项目直接责任人林某,分别作出罚款人民币肆佰伍拾万元整和贰拾柒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海口市查处海南太阳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未及时发现、督促施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案

2024年8月,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海口经济学院附属学校学生宿舍3、4、8#楼项目进行检查,发现该项目监理单位海南太阳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未及时发现、督促施工单位消除起重机械未经验收、未办理使用登记擅自投入使用等重大事故隐患,违反《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4年10月对海南太阳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海口市查处中南城建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抑制扬尘案

2024年8月,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海口经济学院附属学校学生宿舍1#楼、2#楼、音乐楼项目进行检查,发现该项目建筑垃圾为未及时清运、出入口未设置高压冲洗设施、裸土未及时覆盖、施工便道未硬化等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4年10月对中南城建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捌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海口市查处金中天水利建设有限公司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案

2024年9月,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美安科技新城物流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进行检查,发现该项目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违法违规行为,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海口市秀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5年1月对金中天水利建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三亚市查处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鉴定评价及确权交换中心项目“9·10”高处坠落亡人事故案

2023年9月,三亚市崖州区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鉴定评价及确权交换中心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亡人事故,经事故调查组发现专业分包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专业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等安全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消除,致使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等规定,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4年12月对专业分包福建金利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专业分包主要负责人梁某、项目经理刘某、项目专职安全员李某,分别作出罚款人民币伍拾万元整、肆万叁仟贰佰元整、贰万叁仟肆佰柒拾伍元整、壹万捌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三亚市查处海南沐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案

2024年10月,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澜山·金曲项目进行检查,发现该项目电工未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便上岗作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5年1月对海南沐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保亭县查处裕和興养生谷项目“11·15”高处坠落亡人事故案

2023年11月,保亭县裕和興养生谷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亡人事故,经事故调查组发现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施工单位法人未履行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对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履职不到位,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未及时督促消除事故隐患,预留洞口防护缺失的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消除,致使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二十四条、四十一条第一款、四十五条、九十六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九十六条、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等规定,保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4年12月对施工单位丹东隆宇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法人杨某、项目经理王某、项目专职安全员孙某,分别作出罚款人民币叁拾万元整、肆万肆仟捌佰元整、贰万玖仟陆拾贰元玖角贰分、壹万壹仟贰佰贰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乐东县查处江苏苏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事故隐患案

2024年8月,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乐东县龙栖湾仙居府项目进行检查,发现该项目存在动火作业未及时清理易燃物、生活区临时用房燃烧性能等级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九条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第6.3.1款第三项的强制性条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乐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4年10月对江苏苏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澄迈县查处河南锦泓建设有限公司危大工程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等事故隐患案

2024年12月,澄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中原建业滨海院子项目进行检查,发现该项目存在危大工程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经专家论证、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和第三十条、《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五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和第二十一条等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三十五条第三项等规定,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5年3月对河南锦泓建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4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